关于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方跃武发布时间:2017-08-31浏览次数:1307

各系:

现就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1231日,录取人员应于年底前派出,原则上不办理延期手续;第二批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331日。

二、关于第二批推荐工作

1.请根据双方协议规模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2.对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如申报时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的培训,可提供在读证明,先行申报,如被录取,外语合格后再予派出。

3.对已获得国外留学单位意向性邀请信的人员,可先行申报,如被录取,补充提交正式邀请信后再予派出。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回国满三年但不满五年的,如确有再次出国必要,亦可推荐,请在推荐函中简要说明。

5.申请人请于9月1日12:30联系艺术学院院办方跃武,电话025-52091108。

三、具体研修项目简介如下:


2018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简介

一、项目简介

为推动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将继续依托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项目)选派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进行专题研修。

项目面向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签约院校进行选拔,派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和英国卡迪夫大学三个研修基地。

研修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教务、学生、研究生管理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四个专题,并按专题分批组班。专题研修采取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方式。除专题讲座外,还安排到对方行政管理部门观摩。

二、资助内容

研修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留学人员所需经费按照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推选院校按照11配套方式共同负担。

住宿一般由外方院校统一协助安排,如外方院校无法统一安排,则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

三、派出安排

选派人员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2018年计划分6个班次分别派赴3个研修基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开始时间

研修地点

研修专题

规模

1

20183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研究生管理

35-50

2

20183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

30-40

3

20186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

30-40

4

20186

英国卡迪夫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

40-55

5

20189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后勤管理

30-40

6

20189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

35-50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应为高校现职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工作岗位及培养目标应与所选研修专题一致。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9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申请时须提供可反映其英语水平的考试证明。英国卡迪夫大学和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研修班次将优先录取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