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4-21浏览次数:1643


 艺术学院实验室是艺术学院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的重要场所,包括动画专业机房、眼动实验室、工业设计模型实验室、摄影实验室、设计专业机房、音视频虚拟演播室、工业设计研究生工作室等。其内部设备为艺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实验室管理制度。

1、本机房采用登记出入制度,凡进出机房者必须经过登记。课程进行中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及机房设备的安全事项,服从实验室人员管理。实验室总电源由任课教师负责开启,学生严禁接触。

2、保持实验室清洁,严禁在实验室内乱涂乱画,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实验室,及时清理实验垃圾,维护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每次课后由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搞好实验室的卫生,将桌椅排放整齐。

3、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实验室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

4、实验室为艺术学院公共财产,严禁使用操作私人业务。

5、严禁将实验室设备及工具带出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使用及护理。

6、学生上机时应独立完成实验内容,严禁删除机上原有的软件,或添加新软件,如有需要安装新软件,必须报请实验室管理人员知道。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乱设口令和随意修改机器内原配的参数。严禁将电脑桌抽屉上锁私用。

7、学生上机作业应该用磁盘等工具自行带走,并删除机器上的作业,以防止在机器发生故障时影响自己的学习。

8、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工作,使用完成后,关闭好窗户及门,每次使用完实验室设备必须及时关闭设备、电源,整理好各人的座位。部分小设备及小工具在每次课程结束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清点、归整或归还。

9、添置设备、工具及其它易耗物品,应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勤俭办学的原则进行。定期对各实验室设备进行清查盘点,统计耗材使用量统一购入。

10、凡违反实验操作规程,而致使仪器损坏的,必须追究赔偿责任。

11、对实验前未认真准备,在实验中又不听从教师教导,而致使仪器损坏的个别学生,除赔偿外,还应严格教育或给予必要的处分。

12、教学仪器仅供教学使用,不得出借给个人家用和其它单位使用,更不可长期占用,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借出的,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及上级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不论情况如何一律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